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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是在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犯罪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打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的专业警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重大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履行涉及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方面的公安行政处罚权;负责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市场监督管理、农业、环保、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建立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工作合作机制,并依法对相关部门发现的涉嫌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线索进行查处。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补充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7号),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局(七局)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4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等38种刑事案件。
2.负责指导查处与前述38种刑事案件罪名相衔接,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
3.承担同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4.承担同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县公安局组建成立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职责。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现在下辖管理的五个中队职能职责如下:
1.一中队(综合勤务中队):负责大队文电处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教育管理、警务督察、公安维权;警务保障、政工人事、工作考核、基础建设、警务调度、治安防控、专项行动统筹、情报信息收集研判、信息通信(视频会议保障)、内部安全保卫;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信访、信息通信(视频会议保障)、大比拼工作考核、聘用人员管理、爱国卫生、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工会、乡村振兴、志愿者活动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2.二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负责全县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工作,查处责任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三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工作,查处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草原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4.四中队(食品药品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工作,查处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草原资源、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五中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中队):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查处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草原资源、食品药品和制售伪劣商品、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改革前机构名称双柏县森林公安局。根据州编委《关于规范州县市森林公安机构设置的批复》(楚编发〔2009〕15号)精神,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讨论同意,2009年6月25日报请十五届县人民政府和十一届县委会议审定:1.将楚雄州森林公安局双柏分局更名为双柏县森林公安局,加挂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为正科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法制室和刑事侦查中队3个职能队室。下设妥甸、麦地新、马龙河、海资底、鄂嘉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为副科级机构;2.将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名称统一规范为双柏县森林公安局妥甸派出所、双柏县森林公安局麦地新派出所、双柏县森林公安局马龙河派出所、双柏县森林公安局海资底派出所、双柏县森林公安局鄂嘉派出所;3.核定编制35名。核定双柏县森林公安局(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局长、政委),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核定五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副科级领导职数各2名(所长、教导员)。
2020年2月县委在落实机构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派驻纪检机构改革事项中将双柏县森林公安局编制调整为33名。2020年6月30日,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双柏县森林公安局更名为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由双柏县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林业和草原局不再领导管理,双柏县森林公安局编制2名划归林业和草原局,其余31名编制和在职民警集体整建制划转至双柏县公安局,暂定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大队长、教导员),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大队长),原下设的5个派出所更名为“双柏县公安局妥甸(麦地新、马龙河、海资底、鄂嘉)森林派出所”,暂定 5个森林派出所副科级领导职数各2名(所长、教导员)。
2021年12月,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调整组建云南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的通知》(云公政〔2021〕16号)、《关于传发2021年全省公安环食药侦部门生态警务“九新”奋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公环食药传发〔2021〕63号)通知要求,经十四届双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1次、第2次会议和十四届县委第12次、第21次会议研究,并报州委编办同意:在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双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简称“县环食药侦大队”。在双柏县公安局5个森林派出所分别加挂“双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一至五中队牌子”。调整后,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级别、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5个森林派出所)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双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大队长由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兼任,教导员由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兼任,副大队长由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任;双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5个中队各设中队长1名、教导员1名,各中队长由各森林派出所所长兼任,各中队教导员由各森林派出所教导员兼任。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环食药侦(森警)大队在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结合近期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全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今天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和州局环食药侦支队对依法严厉打击环食药领域犯罪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生物生态安全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牢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以严打环食药领域犯罪为主业,以开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和“昆仑2022”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锻造高素质过硬环食药侦铁军为保证,奋力开创环食药侦工作新局面。
1.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环食药侦队伍。环食药侦大队作为公安队伍中的一个崭新警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要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贯穿始终,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食药侦铁军,为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一是狠抓政治建警,严明纪律作风。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环食药侦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环食药侦工作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和傅政华等人流毒影响,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二是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积极落实好暖警爱警政策,充分调动环食药侦民警的积极性。要围绕执法办案、侦查打击、情报研判、群众工作等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实战技能、科技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环食药侦民警能力水平。三是狠抓绩效考核,强化工作落实。综合绩效考核既是衡量工作质效的有效手段,更是构建“干好、干坏大不一样”良好氛围的重要抓手,要进一步推动职能融合、业务整合和机制磨合,逐步理顺运转机制,尽快担负起、履行好警种各项业务职能,要对标州局环食药侦支队对十县(市)的考核评价办法,将任务细化到五个环食药侦(森警)中队、细化到每位民警,采取正向激励、结果倒逼,切实提高抓落实的执行力。
2.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和目标任务,以打开路,坚决打赢党的二十大安保这场硬仗。紧扣党的二十大和COP15第二阶段会议安保维稳主线,以“昆仑”行动作为安保任务的总抓手、推进年度工作的总牵引,聚焦“六个严防、四个不发生、四个确保”目标任务,聚焦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下达双柏县公安局全年考核任务数森林草原等资源类刑事案件破案39件、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刑事案件破案2件、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破案2件、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破案2件、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破案4件的任务。充分发挥警种职能作用,按照“备战、临战、决战、总结”四个阶段工作安排,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专项执法打击、社会面清理整治、重点人员稳控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实现2022年破案数明显提升,继续保持森林草原领域案件只增不减,力争2022年食药知领域破案数完成任务目标,确保环食药领域安全稳定。一是突出重点抓打击。要把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作为环食药侦警种战斗力的具体检验。要围绕公安部、省厅作出的专门部署,省厅已明确全省侦办药品案件数要按照全国平均水平达到200起,下达楚雄任务数20起(并下达双柏任务数2起)。我们要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加强与药监、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作,健全完善线索移交、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方面行刑衔接长效机制,确保任务完成和执法效果。二是服务大局抓打击。围绕服务保障粮食安全重大战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犯罪,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严厉打击偷采盗猎、走私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打好自然保护区物种保护主动战、重点组织管控攻坚战,坚决筑牢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按照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与应急、林草等部门密切协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扎实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协同刑事侦查大队做好火案侦破等工作。三是聚焦民生抓打击。紧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菜篮子、餐桌上、舌尖上的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问题,紧密结合双柏实际,聚焦影响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食药领域犯罪,因情因地精心组织开展侦查打击和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部分供养(辅警)8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详见预算表01-2表)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50,610.05元,其中:本年收入7,250,610.05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本年收入7,250,610.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0,610.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单位资金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上年结转结余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单位资金0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50,610.05元,较2021年7,761,649.57元,减少了511,039.52元,减少了6.58%。其中:本年收入7,250,610.05元,较2021年7,761,649.57元,减少了511,039.52元,减少了6.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0,610.05元,较2021年7,761,649.57元,减少了511,039.52元,减少了6.5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与2021年一致;单位资金0元与2021年一致(事业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其他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
上年结转结余0元与2021年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与2021年一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与2021年一致;单位资金0元与2021年一致。
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1年在职人员预算28人,2022年在职人员预算26人,人员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较2021年减少近20万元。2、2021年编制部门预算时退休人员工资全额预算,2022年编制部门预算时退休人员工资只是统筹外工资,较2021年减少近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详见预算表02-1表)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50,610.05元,其中:本年收入7,250,610.05元;上年结转0元。
本年收入7,250,610.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50,610.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上年结转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50,610.05元,较2021年7,761,649.57元,减少了511,039.52元,减少了6.58%。其中:本年收入7,250,610.05元,较2021年7,761,649.57元,减少了511,039.52元,减少了6.58%;上年结转0元与2021年一致。
本年收入7,250,610.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50,610.05元,较2021年7,761,649.57元,减少了511,039.52元,减少了6.5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2021年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与2021年一致。
上年结转0元与2021年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与2021年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2021年一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与2021年一致。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1年在职人员预算28人,2022年在职人员预算26人,人员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较2021年减少近20万元。2、2021年编制部门预算时退休人员工资全额预算,2022年编制部门预算时退休人员工资只是统筹外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1年减少近3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50,610.0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50,610.05元,其中:基本支出7,250,610.05元,项目支出0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50,610.05元,较2021年7761649.57元,减少了511,039.52元,减少了6.58%。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50,610.05元,较2021年7,761,649.57元,减少了511,039.52元,减少了6.58%,其中:基本支出7,250,610.05元,较2021年7,761,649.57元,减少了511,039.52元,减少了6.58%,项目支出0元与2021年一致。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1年在职人员预算28人,2022年在职人员预算26人,人员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较2021年减少近20万元。2、2021年编制部门预算时退休人员工资全额预算,2022年编制部门预算时退休人员工资只是统筹外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1年减少近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详见预算表02-2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5617827.04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12039.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13名退休人员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553.1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全体工作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248 .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2022年退休的2名工作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7289.6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经费开支;
201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6488.0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全体工作人员缴纳的基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开支;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25164.8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全体工作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详见预算表04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50,610.05元,其中:基本支出7,250,610.05元,项目支出0元。
基本支出7,250,610.05元,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6,305,170.65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041,108.00元;30102津贴补贴2,459,760.00元;30103奖金1,147,559.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3,553.13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48,248.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3,873.63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6,488.01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416.00元;30113住房公积金325,164.84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0,000.04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37,4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142,000.00元;30205水费5,000.00元;30206电费15,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41,200.00元;30228工会经费40,8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9,4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8,039.4元,其中:30302退休费308,039.4元。
项目支出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本单位与中央无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4,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1,200.00元,较2021年192,000.00元减少了800.00元,下降0.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情况与2021年一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0个,人次0人,情况与2021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200.00元,较2021年42,000.00元,减少了800.00元,下降1.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2批次,较2021年156批次,减少了14批次,共计接待538人次,较2021年600人次,减少了62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双柏县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每年预算都要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减少,2022年预算在2021年预算基础上减少1.91%,2022年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元,情况与2021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情况与2021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情况与2021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县本级财力有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能保证基本支出,年初无力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补助,故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是指年初根据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水平、社会缴缴费相关政策依据、工作量等情况,对一个单位一年的全部收支作出计划。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5.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
6.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7.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11.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2.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7,4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142,000.00元;30205水费5,000.00元;30206电费15,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41,200.00元;30228工会经费40,8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9,4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7,400.00元,较2021年686940.00元,减少了49540.00元,减少了7.2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预算邮电费和差旅费,较2021年减少邮电费和差旅费约5万元,故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约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资产总额(原值,下同)9,621,949.06元,其中:流动资产213796.17元;固定资产2378687.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546525.47元;无形资产482940.36元;其他资产0元。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资产总额(原值,下同)9,621,949.06元,较2021年9,705,915.94元,减少了83,966.88元,减少了0.87%。其中:流动资产213796.17元,较2021年370593.05元,减少了156796.88元,减少了42.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未上缴国库的罚没收入上缴国库,2019年10月以后的森林公安罚没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固定资产2378687.06元,较2021年2329857.06元,增加了48830.00元,增加了2.1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买了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情况与2021年一致。在建工程6546525.47元,较2021年6522525.47元,增加了24000.00元,增加了0.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了马龙河森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缺口资金。无形资产482940.36元,情况与2021年一致。其他资产0元,情况与2021年一致。
2021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会审后公开2021年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准确情况,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双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2200433300111